渝应职人〔2020〕31号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我校于2020年起承接教师系列的高级职称评审权,组建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教代会和党政领导联席会审定通过了《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渝应职人〔2020〕25号)、《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应职人〔2020〕27号)和《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渝应职人〔2020〕28号)等文件。为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系列职称的申报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校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人事档案已通过学校统一托管在合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确定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2.评审按《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应职人〔2020〕27号)和《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渝应职人〔2020〕28号)文件执行。
3.转评、多评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0月14日-23日 申报人报送职称申报材料
10月26日-27日 二级部门审核申报材料
10月28日-11月3日 二级部门公示申报材料
11月4日-5日 二级部门评议
11月6日-10日 二级部门公示审核推荐材料
11月11日-12日 二级部门报送审核推荐材料
11月13日-17日 学校职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查材料
11月18日-20日 学校职改办公示申报人员评审材料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个人提交材料
(1)考核确定
①《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一式2份(附件1);
②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有效劳动合同、“学信网”的学历检索页复印件及工作量证明等(附件2)。
(2)教师系列评审
①《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3);
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一式3份(附件4);
③《继续教育登记卡》(附件5);
④申报材料见(附件6)、(附件7)。
2.部门审核并提交以下材料
(1)汇总材料
①《二级部门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小组》(附件10)于10月16日交人事处;
②《考核确定职称申报送审名册》(附件11);
③《评审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附件12);
④二级部门正式推荐函(附件13):包括材料审核、公示情况,申报人员师德师风及现实表现,部门集中评议、推荐程序、表决结果等内容。
(2)统一提交申报者个人档案袋。
3.材料要求
(1)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上查验,学位查询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简称学位网)上查验。
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人事档案代理机构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查验。
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2)学术论文不作检索要求,但论文(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等信息。
(3)援外、援藏等有关证明材料。
(4)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具备“三要素”,即由二级部门审核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部门加盖公章(鲜章)”。
(五)纪律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专业技术资格。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不得以兼职身份或挂靠其他企事业单位申报;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以其他单位员工身份申报。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有以下情形的,尚未通过评审的,终止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职称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学历、学位、职称、获奖或成果等各种证明材料造假的;
(2)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
(3)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
(4)弄虚作假挂靠其他单位申报的;
(5)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2.严格公示制度。坚持申报公示和结果公示,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提交评委会,未经公示的结果不予批准。
3.严格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5〕55号)相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职称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20元。
二、其他系列职称的申报
教职工申报除教师系列的其他各级各类职称,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要求
职称申报工作不仅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更是调动教师积极性,促进师资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各二级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和指导,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并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申报,确保我校职称申报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请申报人员和二级部门材料审核人员加入人事处临时组建的职称工作群(考核确定职称请加QQ群:884254018,评审、多评、转评职称请加QQ群:838099895),有问题及时交流,我们将统一回复。
附件: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表
2.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目录
3.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4.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6.职称申报支撑材料
7.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8.职称转评审批表
9.职称破格申报表
10.二级部门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小组
11.考核确定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
12.评审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
13.职称申报推荐情况报告
14.职称评审表格汇总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14日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