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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文件 |
渝应职人〔2020〕16号 |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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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渝府发〔2006〕17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2019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174号)和《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与管理办法(试行)》(渝应职人〔2020〕1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我校所有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登记时间安排
自下文之日起至本年9月30日,补登2020以前年度参加的继续教育学时;10月登记2020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此次补登工作结束后,学院不再受理除当年外其他年份的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
三、登记验证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登记验证工作由人事处(职改办)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于每年10月将上年度11月至今的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向人事处(职改办)申请记载,人事处(职改办)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中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记入《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联系人:谭淑萍、李婧淑,联系电话:42460263。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0年6月9日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