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高校青年教师 岗前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5-11-09 14:43:48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0

关于组织2015年高校青年教师

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系:

接重庆市教委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重庆市第十九届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渝师培字〔2015〕06号),定于2015年7月25日至8月10日举办重庆市第十九届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文件规定及董事会规定,培训对象为我校未参加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培训内容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的规定,培训主要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政策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此外,增加教学能力、教学方法、科研方法、教师礼仪等专题讲座及观摩教学、课堂教学实践。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可免学免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三、培训的组织领导

在重庆市教委的领导下,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由重庆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培训后严格考核,合格者由重庆市教委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的取得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证和教师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培训的时间及要求

集中统一培训时间:2015年7月25日—8月10日。7月25日报道。报到地点:重庆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西南大学培训学院)。具体路线是:从西南大学五号门(桂园宾馆)进,向前约200米即到;车辆需从其他校门进出(五号门因修建封堵车行道)。

学员报到时请带上身份证、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培训期间不予请假。

五、培训的经费及其他

培训费600元/人,考试费50元/人,教材费100元/人。住宿由师训中心统一安排,学员自选,其标准有:每人每天40元、45元、50元、55元和65元等。

被学院聘为专职教师的人员可报销培训费600元,住宿费每天40元。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先自行垫付所有费用,回校后凭发票予以报销(发票付款单位: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其他人员培训期间的所有费用自理。

请参加培训的教师于7月3日前到人事处报名。

特此通知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一五年六月十日         


核发:0 点击数:20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