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全面起动2021年职称改革评定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谭淑萍、邵天洋)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重庆市教委职改办《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重庆市教委《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精神,在学院积极开展文件学习、前期调研和职改沟通会议基础上,根据最新文件要求,重新调整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职称改革办公室成员,新增科技处、教务处、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与其中,为全面启动年度教师职称改革评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1年10月20日下午,我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在学院三楼五会议室召开,全面启动部署我院今年的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工作。学院院长、职改领导小组组长余甘霖院长主持本次工作会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会上组织人事处牵头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调整我院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成员;党委工作部牵头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价文件;科技处(教育评估与质量保障中心)牵头修订《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同时,根据历年教师职务评审中存在的某些弊端,重新修订和制定突出教师立德树人、教学业绩评价办法和代表性成果评价办法。
会上,余甘霖院长特别就各职能部门文件修改、制定的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制定的评价标准要根据重庆市教委、人社部、教育部意见做细化,要按新的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对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做出具体修订;在破“五维”方面要突出分层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师德师风、立德树人表现,并依据重庆市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制度配套。
教师职务改革评审工作,是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步骤实施,对专业技术人才思想政治道德、科研水平、教学成果综合、客观评价政策性很强的认定性工作,职称评审结果认定是我院对于专业技术人才聘用、晋升重要依据。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教育部破“五唯”工作进一步落实,我院将与人社部、重庆市职改办的指导思想保持高度统一,为确保职称工作顺利完成,汲取同类院校相关改革经验,不断完善更为符合我院实际的职称改革政策文件,确保我院教师职称评定工作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