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重庆市于2018年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从2019年开始,承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高校全部采取自主评审方式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我院从今年起承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组建了高职高专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采取自主评审方式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5月以来,在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2020年9月学院第二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和党政领导联席会审定通过,学院下发了《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等职称文件,并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确定管理办法》,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了《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多评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学院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分别对职称申报人员、二级部门党政负责人和二级院系(部)职称审核小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职称文件,强调申报人员注意事项,明确二级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强化责任意识。经个人申报、二级院系(部)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公示申报材料、评议、公示审核推荐材料;职改办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和党委工作部对照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教育教学业绩条件和教育科研业绩条件和师德师风条件进行审核,将初审结果报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并进行送审前公示。公示环节和时间均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
12月17日下午,我院2020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会在三楼五会议室召开,评审会由学院院长、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高职高专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余甘霖教授主持,按照“超员配置,随机抽取”的原则从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中抽取的12名执行评委出席了本次评审会。本次评委会分四个阶段,一是评审委员会大会;二是学科组分组评议、表决、推荐;三是大评委会评议,做出最后审定;四是评审工作小结会。
评审委员大会上,余甘霖委员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意义及要求作了详细阐述,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并着重强调了评审纪律,要求各委员认真审阅评审材料,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副主任委员薛峰同志汇报前期职称申报工作准备情况;学院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何菲同志强调了工作要求;学科组组长、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签承诺书。在学科组分组评议会中,学科组专家分别对我院9名参评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初级职称聘任年限、继续教育情况等资格条件进行了审核,对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进行了审核、评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等环节,最终推荐参评人员到大评委会进行最后评议。大评委会上共通过6名申报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名申报人员转评同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会上,各评审委员对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给予肯定,评审会全程程序规范,资料准备得当,同时也提了一些宝贵的建议,尤其是教育教学成果和教育科研业绩条件,希望我院能够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替代条件和体现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特点的条件。
职称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关注的热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职称评审是对人才资源进行评价使用的重要手段,也是人事人才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称评审在人才的使用、流动、培养、选拔以及人才资源开发各个环节中,都发挥着突出的作用。对个人而言,职称是对一个人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工作成绩等业务技术方面的全面评价。学院首次自主评审教师系列职称,副教授评审条件是我院在职称改革中迈出的第一步,仍处于摸索阶段,我们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使职称评审工作更加符合学院实际,为学院教育发展事业提供保证,对教师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对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努力的目标和方向。(责编: 李玥 谭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