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教职员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10 10:51:07  发布人:renshichu  浏览量:1332

 



渝应职〔2020〕101号

关于开展2020年教职员工

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教职员工健康水平提升,提高教职员工自我保健意识,确保教职员工保健工作的有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教职员工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体检对象

1.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员;

2.与学院签订聘用协议,且原单位未组织体检的教职员;

3.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工人(不包括保安、宿管员和食堂工勤人员)。

二、体检组织

1.教职员工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工会和医务室参与,各部门配合。人事处负责教职工体检事宜的联系和体检资格的确认;医务室掌握教职员工健康情况,分析患病原因,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工会参与体检过程中的组织服务。

2.属于统一体检对象的教职员工由学院定点定时安排体检;保安、宿管员由学院发放体检费200元,自行安排体检;食堂工勤人员由后勤处根据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200元。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星光五路6号土星C2)

2.体检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学院集中体检时间确定为2020年12月31日,请大家于早上6:30在学院广场集合,统一乘车前往;非工作原因不能参加集中体检的,原则上不允许上班时间自行前往。

3.体检项目:参加体检教职工可按照医院提供的6种体检套餐(见附件2)任选一种参检,也可根据需要到体检中心前台对套餐内项目自行增加或替换,可选项目及费用标准见《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项目价格表》(见附件4)。自选项目费用自行现结,可享受单位折扣(可刷医保卡)。

四、具体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做好协调安排,教职员工做好本职工作安排,做到体检与学校工作“两不误”,确保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和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教职员工体检资格审查。教职员工要认真负责地对待本次体检工作,严禁资格不符或冒名顶替者参加教职员工健康体检,若发生类似情况,将取消相关责任人员体检资格并给予处分,同时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受检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健康体检时间,在教职员工健康体检时间范围内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教职员工自负,学院不再安排补检,也不发放体检费用。

4.教职员工体检过程中要服从导检安排,耐心听取医生意见,注重师德,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

5.教职员工健康体检的组织安排工作请与学院人事处联系,体检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6.各部门于2020年12月22日17点前将《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团体体检信息表—名单列表》的电子档交人事处,联系人:谭淑萍,联系电话:42460263

 

附件:1.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团体体检信息表

2.健康管理体检(中心)体检套餐

3.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注意事项

4.重庆市人民医院项目价格表

5.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流程

6.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路线图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9日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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