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馆)、室:
根据有关规定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网上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教职改〔2014〕3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2015〕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网上申报
职称申报人员于2015年9月11日前登录申报网址http://61.186.220.68/,申请注册、填报个人信息(详见附件1:《关于网上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说明》、附件2:《职称申报系统附件上传要求》)。
二、资格审查工作
人事处对申报人的任职资格、教学工作、辅导员工作等综合情况进行初审后,提交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议。
三、申报材料准备
1.个人网上申报表格的填写。
2.材料装订。资格审核通过后,本人打印申报资料(与网上申报资料一致),并按(渝教职改〔2015〕28号)文件中附件1的顺序装订材料,提交人事处。
四、学院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五、人事处按相应评审委员会规定时间报送职称申报材料。
六、时间安排
9月11日前,个人网上申报;
9月14日,学院审查申报资格,申报人员装订申报材料,报送个人材料到人事处;
9月15日,召开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
9月16—18日,公示;
9月21—25日,材料报送。
七、评审费标准
高级420元∕人,中级240元∕人,初级120元∕人。
八、其它说明
1.从2011年开始,重庆市教委只返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其余申报材料不再返回(请自己备份),由市教委职改办统一销毁。
2.申报人须准备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由于评审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规定程序组织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推荐,确保2015年职称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 023-42467739
附件1:《关于网上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2:职称申报系统附件上传要求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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