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15 20:56:44  发布人:rsc  浏览量:1481

 

 

渝应职〔2021〕107号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

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教职工健康水平提升,提高教职工自我保健意识,确保教职工保健工作的有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体检对象

1.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

2.与学院签订聘用协议,且原单位未组织体检的教职工;

3.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工人(不包括保安、宿管员)。

二、体检组织

1.教职工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学院办公室和卫生保健室参与,各部门配合。人事处负责教职工体检事宜的联系和体检资格的确认;卫生保健室掌握教职工健康情况,分析患病原因,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学院办公室参与体检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2.属于统一体检对象的教职工由学院定点定时安排体检;保安、宿管员由学院发放体检费200元,自行安排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星光五路6号土星C2)

2.体检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3月31日。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保障体检安全,有效阻断传播风险,医院已取消车辆接送服务,原则上由个人自行前往体检。

3.体检项目:参加体检教职工可按照医院提供的6种体检套餐(见附件2)任选一种参检,也可根据需要到体检中心前台对套餐内项目自行增加或替换,可选项目及费用标准见《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项目价格表》(附件4)。自选项目费用自行现结,可享受单位折扣(可刷医保卡)。

四、具体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做好协调安排,教职工做好本职工作安排,做到体检与学校工作“两不误”,确保教职工的健康体检和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教职工体检资格审查。教职工要认真负责地对待本次体检工作,严禁资格不符或冒名顶替者参加教职工健康体检,若发生类似情况,将取消相关责任人员体检资格并给予处分,同时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受检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健康体检时间,在教职工健康体检时间范围内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教职工自负,学院不再安排补检,也不发放体检费用。

4.教职工体检过程中要服从导检安排,耐心听取医生意见,注重师德,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

5.教职工健康体检的组织安排工作请与学院人事处联系,体检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6.此次体检为个人自行前往,到医院体检前需要提前预约,详细预约流程见《重庆市人民医院-网上预约流程》(附件6)。

7.各部门于2020年12月20日17点前将《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团体体检信息表—名单列表》(附件1)的电子档交人事处,联系人:谭淑萍,联系电话:42460263。

 

附件:1.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团体体检信息表

2.健康管理体检(中心)体检套餐

3.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注意事项

4.重庆市人民医院项目价格表

5.重庆市人民医院体检流程

6.重庆市人民医院-网上预约流程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8日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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