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处部门职责
干部人事处是负责学院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规划,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为实现学院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学院规定,负责学院教职工工资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障工作。
1. 负责设置和调整全院的组织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拟订学院人员发展计划,制定人事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学院引进人才和正常人事调动、调整、交流、任免、聘用、录用等。
3. 负责干部任免、调职的具体行政手续。
4. 协助教务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参与规划、编制和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
5. 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6. 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入职、退职、辞职、自动离职、教师的延聘、返聘以及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7. 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奖惩等工作。
8. 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人事报表的统计工作。
9. 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如伤、残、亡职工的善后工作。
10. 负责处理人事方面的信访工作。
11. 完成人事工作方面的其它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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